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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4-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予以发布。请各研究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1日后出生)。
 
二、《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项目公告》等)从院网站下载或到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索要。
 
四、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彦翔  
 
联系电话:0931-7761064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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