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甘肃省社会科学院采取考察考核方式公开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省人社厅网站《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点击打开链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5月31日止。应聘人员直接到我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办公楼3楼319房间)。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三、考察与考核。
考察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考核由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提问、现场打分。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进行考察,6月16日至6月30日进行考核。
四、体检。
体检由我院商省人社厅协调相关医院进行,7月10日前完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7月20日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单位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143号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咨询电话: 0931-7763104,13919063007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761162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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