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第七巡视组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将于2016年3月11日至5月20日对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专项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的内在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研走访、受理信访等方式,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下方面的情况: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着力了解是否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是否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执行组织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档案造假、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省委第七巡视组在巡视省社会科学院期间,办公地点在省委党校5号楼,信访接待室在省委党校5号楼118号房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31-7704024,18893159563(受理时间为8:30—18:00),并在省社会科学院宣传栏左侧设有征求意见箱。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177号信箱(邮政编码:730010),电子邮箱:xsz7654321@126.com。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社会科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第七巡视组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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