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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3月11日至5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社科院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6月14日正式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我院党委班子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是对我院党委班子抓党建工作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一次“把脉会诊”,完全符合省社科院实际。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诚恳接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6月14日,院党委立即组织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再次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福生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巡视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院党委直面问题,真抓严改,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巡视整改领导工作小组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和任务分解表专题研究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了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的10个问题10条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暨《2016年省社科院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任务分解表》及35条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对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措施、每一项整改,明确了整改目标、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时限,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销号,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省委第七巡视组,下发各部门,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8月4日,院党委向省委第七巡视组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8月16日,按照省委第七巡视组的要求,形成了《中共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上报省委巡视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强化院党委领导意识,全面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1.针对党委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的作用不突出的问题,强化党委的领导意识,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和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关系甘肃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院党委确定每年召开2次专题研究推动全院发展的重大问题会议,突出一般项目研究的重点、选题和扶持,加强马克思主义、敦煌学、政治经济学等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发挥院党委在引领和确定省社科院的方向、定位和职能等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等政策规定不严格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边巡边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规范工作程序,设置专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室,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依法依规选任干部。
       3.针对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原则。院党委将严格执行《省社科院党委会会议制度》《省社科院院务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会前充分沟通商议,会议充分讨论,实行民主表决,记录表决结果,并请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派人参会监督。
      (二)针对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针对思想建设不深入的问题,加强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五大方面推进全院党的建设,严格执行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省社科院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规范学习制度,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纪要,确保每年学习次数达到12次以上;结合科研单位实际,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专题研讨,每一个中心组成员都要有专题发言,做到学习讨论全覆盖;坚持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针对党支部工作普遍薄弱的问题,完善并严格党支部工作制度,抓严抓紧抓好考核评价,使党支部建设有明显的进展。制订了《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每年组织一次实地的革命传统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业务培训。
       3.针对制度建设亟需加强的问题,完善弥补有关重要制度。修改完善《省社科院党委会会议制度》、《省社科院院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主体、范围、程序和原则;制订了《省社科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社科院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使用办法》,落实干部使用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凡提必下”、“凡晋必下”以及与“双联”扶贫脱贫工作直接挂钩等规定,使干部人事工作更加规范化;制订《省社科院执行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暨加强基建工程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省社科院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推动物业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自觉履职担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省社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细则》《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谈话实施方案》,院党委除了坚持每次党委会学习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外,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好约谈工作,做到应谈必谈;每年底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党建工作履责报告大会;加强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在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按照《甘肃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制订《省社科院党务公开目录》,凡涉及全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关系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凡涉及干部聘任、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工程建设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针对领导作风不够深入的问题,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省社科院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调研工作制度》《省社科院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省社科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省社科院领导周四进所制度》《省社科院关于加强与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的联系制度》等规定,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困难,解决问题;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双联”和扶贫脱贫工作的要求,深入双联村调研,推动扶贫脱贫工作。
       3.针对党员的管理过于松散的问题,严明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省社科院考勤和假期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职工考勤补充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日常工作纪律刚性约束,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在作风纪律建设上持续发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防“四风” 问题反弹。严格参会调研制度,院领导出外参会仅限于中央有关部门、社科院系统、本人任职的全国性学会组织的会议及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严格执行《省社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省社科院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对科研调研经费的管理力度。
    目前,我院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下一步,围绕我院确定的“33971”工程的目标任务,院党委要全面落实在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以整改工作为动力,强化督促检查,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制度已经建立的,狠抓落实,不搞变通,敢于追责;制度尚不完善的,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我院智库建设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智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路143号
       邮政编码:730070
       监督部门:省社科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931—7765068
       监督信箱:
lx13099262648@163.com

                                                       中共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杨永志撰稿/王福生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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